一是文化传承。从具有现代意味的民族舞创作回到其最初的样子,从民间到学院、再由学院到民间,是出走与回归间的抉择。以《沉香》系列为代表,创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文化传承,是解构、重构后的返璞归真,以“保护主义”的态度对原生民间舞蹈进行“复制”和尽可能保真地传承,既意味着身份认同,也意味着文化自觉。
二是艺术创新。以“现代主义”的态度将民间舞进行元素化地拆解与提炼,对原有的舞蹈语汇进行创作技法上的变异、加值与重组,元素仅仅作为素材出现在作品中,通过对元素在技法上的变化形成有别于原初样态的全新创作,这样的创作方式不胜枚举。例如《红珊瑚》《涟涟有鱼》等,又如王玫对于北京舞蹈学院编导系2011级“新疆班”关于“传统舞蹈现代性编创”的尝试等。这些作品已经超出民族舞的范畴,但从创作层面来说却是弥足珍贵的尝试。
三是介于上述两条路径之间,也是绝大多数民族舞作品的创作样态。在传统民族舞蹈的基础上稍加发展,融入当代人对于民间文化、民族舞蹈的崭新理解,类似《布衣者》《老雁》那般,沉淀下来向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的纵深走去。
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从对原生素材的吸收、化用,到寻根乡土的个性化表达,再到解构重构后的返璞归真、多元并行,在时代和审美的不断流变中民族舞蹈创作的成果与问题并存。面对民族舞蹈不同的创作样态与发展走向,我们不得不反思:民族舞创作是应该做文化传承还是艺术创新?抑或是理应两者并行?那么,文化传承是否能真正做到原汁原味?艺术的创新又是否能够规避素材的简单堆砌?当这些学院派民族舞作品出现在剧场之中或重返民间之后,作为文化因子的它们在特定地域文化和历史语境中又会扮演怎样的角色……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在提倡“深扎”的当下,以民族舞蹈精品塑造中国形象、弘扬民族精神已经成为舞蹈发展的重中之重,且已取得显著成效。我们期待着未来的民族舞蹈创作会带来更大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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