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演出的某些元素之间很有可能是失衡的,但是它们依然被归纳到艺术的范畴。例如,一个优秀的演员总是可以给一个平凡的剧目带来一些高度和意义——或者一个伟大的剧目尽管被演员不佳的演技抹上污点却依然独具魅力。这样的演出会让观众感到失落,但是他们还是会承认某一元素的美学价值。但是当这一失衡演变为不可化解的矛盾的时候,演出就顿时支离破碎,坍塌于艺术的界限之外。例如,一位演员可以不改一句台词就让整个剧目乾坤挪移,因为它只需要把一个反派演成正面人物,或者反之(也许是因为他不喜作者的看法,或者他的诠释另类,或者他就是演技拙劣)——然后他尽可以表现出一个与他说出的每一句台词都不相符合的形象;其结果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混乱,台词和演出越精妙,混乱则越突出。在这样的情况下,演出就会变得毫无意义,甚至比毫无意义还要更糟:变成赤裸裸的恶搞,变成插科打诨。
这样本末倒置的演出方式在把演出当作明星的“试金石”的想法中体现得最为明显。那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就是好莱坞的真实写照。其后果就是最出色的演员演着最垃圾的剧本——为了迎合一些皮笑肉不笑的三流艺人,伟大的剧目被改编——钢琴家篡改曲目以炫耀技艺,等等。
总之就是舍本逐末。“怎么演”永远不可能替代“演什么”——无论是在基础艺术还是表演艺术中,无论是在不知所云的辞藻堆砌中还是在葛丽泰·嘉宝对货车司机眼中的激情戏的叙述中。
在表演艺术中,舞蹈需要特殊讨论。舞蹈有抽象含义吗?舞蹈在表达什么呢?
舞蹈是音乐无声的伙伴,它们有着明确的分工:音乐将人行为中的意识活动程式化,舞蹈将人行为中的身体活动程式化。“程式化”指的就是将某种事物压缩到基本特征的程度,至于如何压缩则取决于艺术家自身对人的看法。
音乐以认知过程为情境表现情感抽象;舞蹈以肢体运动为情境表现情感抽象。舞蹈的作用不是表现单一的情感瞬间,不是无声的快乐或痛苦或恐惧,等等,而是一个更深层次的概念:形而上学的价值判断,某种基本情感状态连续影响下人的动作的程式化产物——同时也是用人的身体表达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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