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世界文化交流层面,侧重于异质性和差异性。“民族的”本来就是“世界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成为“世界的”共赏条件之一,有可能被世界接受或认同,但没必要一定要成为“世界的”。比如某剧目担任中国的文化外交使者“走出去”,受到他国观众欢迎。这说明,只要具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和历史价值,世界就会承认其价值。而且置身于世界舞蹈作品之林,具有“民族性”的作品,往往更能显示其特殊性。不过,让世界上顶尖舞团都来学我们的民族舞蹈或舞剧,这显然不现实。其实,更多数量的剧目是成不了“世界的”,尤其是我们的宏大叙事和乡土叙事舞蹈或舞剧作品,有着专属的形态、格调,未必被世界通吃。此类作品所创作的形象,只有本地区、本民族、本国人民才能体会出其微妙。
其二,人类共通人文层面,侧重于普世性和共通性。超越“民族的”,可以是“世界的”。其内蕴可以是民族精神,也可以是人类共创、共有、共享的现代性质素。某些带有深厚民族根基的剧目也能成为一种“世界级”人文资源,比如彼得·布鲁克说:“莎士比亚是在为一个无限的空间和没有界定的时间写戏。”再比如刚经历了百年诞辰的现代舞剧《春之祭》,跨洋过海,世事更迭,为各国各族舞蹈家和观众所珍视,所品鉴,所重建,所创新。
其实,我们中国文化当中也有许多具备“世界性”品质的人文基因资源。中国的古典美学不强调实证,主张整体性的、体悟式的“天人合一”思想,就与世界当代舞蹈的身心学十分契合,所不同在于前者遵循的是“心生万物”、“心性合一”的主客交融观,后者则是一种主体间性的美学体验。作为舞蹈艺术家,不能无视、忽略这些具有“世界性”的先贤智慧,否则在与世界对话的平台上,难免缺位失语。因为“世界性并不是民族性的多元相加,而是代表了某种普适的、更高、更完美的艺术品质(价值)”。
“民族性”不仅体现为视听的,还是精神上的。这让我想起了果戈理在评价普希金的作品时指出:“真正的民族性不在于描写农妇穿的无袖长衫,而在表现民族精神本身。”而此种根深蒂固的传统精神往往具有与其他民族共通的特质,而且还有其现代性一面。艺术创作来源于个体经验,而个体经验实际上依靠三方面的资源,即:文化传统、现实要求、艺术追求的审美理想。具有“世界性”品质的作品处于三者的一种动态平衡状态,如果被打破了,这样的作品自然无法产生。
我国的文艺创作强调以现实主义为主体的美学观。如果说现实主义作为一种思潮、方法、原则、流派、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指,那么,现实主义精神则是一种泛指,为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不同艺术思潮所共有,是一种关注现实的文艺精神,即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探讨作品的现实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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