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成都夜生活名片”大中华杯摄影大赛

2015年7月24日

成都大中华国际演艺中心,为更好体现休闲成都,于2015年7-8月举行首届成都“大中华杯”舞台艺术摄影大赛。面向广大市民、摄影爱好者征集关于大中华舞台演艺艺术的精彩图片。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大中华演艺营销策划公司

二、活动主题

参赛作品可以是反映和展现大中华舞台艺术节目内容的图片,也可以是表现大中华演艺大环境或局部图片,以及观众在观看过程中的幸福、感人、喜庆、有趣的精彩瞬间。同时会组织一次模特外拍活动。

三、活动流程

1、活动总时间:2015年7月1日-2015年8月31日

2、参赛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21日

3、参赛创作时间:2015年7月21日—8月8日(随时可预约摄影日期)

     参赛创作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15号喜来登饭店东楼《成都大中华国际演艺大舞台》

4、作品交稿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11日

5、网上展示时间:2015年8月14日—8月31日(为作品发布阶段)

6、作品评选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11日(为作品评审及结果阶段)

7、获奖作品公布:2015年9月12日(届时敬请各位参赛人员参加)

8、作品展出交流:2015年9月12日-9月31日(喜来登东楼二楼:大中华汉禾茶铺)

四、参赛规则

1、所有参赛者须为大中华摄影交流QQ群会员(群号:468753694),并在群文件中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附参赛者以往作品3副发送到至QQ100766101,或电子邮箱100766101@qq.com。通过后便会有参赛资格通知。

2、请关注“成都大中华国际演艺大舞台”微信公众号:DZH-YY;

“成都大中华国际演艺中心”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5137345337;

参赛报名情况,参赛选手,时间,流程,规则,所有作品,评奖情况随时会公布其中。3、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每个人最多提交5副参赛作品。

4、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微视频(限3分种),单幅、组照(组照最多6张,组照可经过软件适当排版)。允许参赛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5、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并随时提供,以便现场图片展出,为期半个月。

6、参赛作品在投稿时须附带一个适当的标题或一个与图片相关的描述,文字总字数不超过100个汉字。

7、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8、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大中华规定摄影期间,大中华舞台作品。

9、比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享有免费使用权,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五、参与方式

1、个人网络投稿:参赛者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各种形式上传到网络提交参赛作品,如个人QQ,个人微博,微信,摄影论坛等。发布时参照以下格式: “精彩在我身边” 成都大中华摄影大赛+主题(或作品描述)+作者姓名。

2、同时将上传作品发送给“大中华杯摄影大赛”组员会。QQ号:100766101.或QQ邮箱:100766101@qq.com。组委会收到后,会统一发布到大中华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中。

六、评选规则

本次摄影比赛的评审将采取网上转发次数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综合打分占最终评选结果分值的60%,网上转发次数占最终评选结果分值的40%。

1、评选标准:

(1)内容真实,能够围绕“大中华演艺舞台艺术”为主题,充分体现光影舞台艺术,时尚摄影风格;

(2)画面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图文相配,立意鲜明、积极、健康,博文言辞华美、故事感人。

2、所有获奖作品必须按要求提交原始图片,以便检验作品的真实性及网络发表、展览所用。

七、奖项奖品

1、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20名,在微博上参与投票的作品中评选最受欢迎微作品奖1名(根据转发次数与评论最多评出)。

2、奖酬与证书(奖金含税费)Ø 一等奖(1名):现金2000元和获奖证书,同时赠送价值498元大中华晚会三人套餐一份;

二等奖(2名):现金1000元和获奖证书,同时赠送价值498元大中华晚会三人套餐一份;

 三等奖(3名):现金400元和获奖证书,同时赠送价值498元大中华晚会三人套餐一份;

 优秀奖(20名):价值498元大中华晚会三人套餐一份和获奖证书;

 最受欢迎作品奖(1名):现金 800元和获奖证书,同时赠送价值498元大中华晚会三人套餐一份。

 

来源(中华舞蹈网) 作者(佚名)

兰州市城关区国际标准舞艺术学校(www.lzgbysxx.com)